蓝天手机数码专柜工作一个月一分钱没拿到

前段时间,市民刘小姐在一家手机卖场从事手机销售工作,由于专柜生意不太好,一个月后,刘小姐便辞职了,但对方却迟迟没有支付工资给她。 
  据刘小姐介绍,今年5月10日,她到某家电卖场的蓝天手机数码专柜做销售员,当初和老板约定,每个月底薪为600元,每个月的销售任务为25部手机,完成任务另有250元奖励。工作一段时间后,刘小姐发现手机的销量并不好,做满一个月后,她就提出辞职。老板同意了,并且告诉她,公司支付工资的规定是隔月发工资,她的工资要等到7月10日发。刘小姐耐心地等到了约定时间。公司又告诉她,要等到7月20日。7月20日,刘小姐再次与老板电话联系时,对方也没有给出准确的答复。 
  7月27日下午,蓝天数码通讯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在电话中对记者说,刘小姐在手机专柜工作了一个月,一部手机都没有卖出去。当初规定了任务量,现在她没有完成任务,当然要扣底薪作为惩罚。至于工资迟迟不发的缘故,他说,这几天他在南昌,所以要等他回九江后,再发钱给刘小姐。刘小姐没有完成销售任务,公司会象征性地发200元给她作为劳务费。 
  市劳动监察支队王队长认为,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/月,即使是计件工资,也不能少于这个标准,因此发200元显然不合理。